艺术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顺利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发展,推动我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以德为先,全面加大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力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天津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统一工作部署,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艺术学院推免生工作组,具体成员如下:
陈艳丽、王刚、卢绯、李晖、李海亭、孔令伟、王建菊
二、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要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推荐程序高度透明。推免生标准以学生成绩为基础,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的过程性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专业基础好、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研究能力的学生。此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推荐范围
申请者为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
四、推免基本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积极向上,学风端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学金2次以上(含2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没有补考或重修课程,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推荐。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425分以上)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雅思6.0及以上,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通过日语专业N2考试。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6.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经学工部确认后,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四、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满分为4分。
每门课程学分绩点=该门课程学分*[4-3*(100-百分制成绩)^2/1600]
GPA=每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纳入推免生学业成绩计算的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学生成绩以教务系统认定后的成绩为准。
五、推选程序
1.学院进行推免工作动员。
2.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4.学院对审核通过的学生按专业进行学分绩点排名,并将申请学生的学分绩点排名在本学院网站和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查明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
5.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指标,以学院各专业实际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分配推免生名额,未用尽的名额学院将按学生的学分绩点排名,按成绩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6.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推免生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学校确定最终的推免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其它事宜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按照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履行该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入学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呈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推荐资格。
(1)受到处分。
(2)出现不及格课程。
(3)有学术不端行为。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会给予相应处罚。
艺术学院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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